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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鼎市慈善总会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项目承接机构比选公告
作者:  更新时间:2026/4/14 17:24:56

一、社工服务项目比选(采购)公告

福鼎市慈善总会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项目承接机构比选公告

为规范项目实施,提升服务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政府采购法》及本会相关制度,现就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承接社工服务机构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 项目名称: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项目

2. 项目业主:福鼎市慈善总会

3. 项目地点:福鼎市

4. 项目预算:人民币100000元(含税)

5. 服务内容:(围绕“一老一小一困”特殊困难群体帮扶、开展便民服务、健康讲座服务、精神文化服务、入户关怀服务、能力提升服务、志愿者管理、项目总结评估等)具体以服务方案及合同为准。

二、参选机构资格要求

1.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/社会服务机构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

2.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、健全财务制度、规范内部治理结构;

3. 拥有2名工作人员(其中配备1名专职持证社工);

4.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无行政处罚、无失信记录;

5. 具有同类公益服务、社工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;

6.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,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
三、项目公示

1. 公示时间:2026年4月14日—2026年4月16日

2. 联系方式:福鼎市慈善总会项目部

3. 联系人:杨燕文  联系电话:18060372233

四、参选文件递交

1. 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4月20日17时

2. 递交地点:福鼎市慈善总会4楼办公室

3.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。

五、评审方式

1. 采用综合评分法,从机构资质、专业团队、服务方案、项目经验、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评审;

2. 由总会组建评审小组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开展评审;

3. 评审结果在福鼎市慈善总会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 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,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;

2.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、报名费;

3.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鼎市慈善总会所有。

福鼎市慈善总会

2026年4月14日


地址:福建省福鼎市龙山支路356号(市民政大楼四楼)